昨天我的朋友跟我哭訴說他收到罰單------
說有人檢舉說他在網路上賣寵物
一隻(西高地白梗)他自己賣
一隻(黃金獵犬)他朋友託他賣
要他出面說明否則5萬元馬上開罰-----------

沒有營業登記在網路上販賣魚隻寵物是違法行為
已經有「首宗開罰」上報了,所以趕快向你們報告~~
事實上在台灣的行業別所有的水族館都是分類為寵物業-台灣沒有'水族業'的營業登記項目
所以以後凡是沒有營業登記的任何人,在此販售活體都是違法的!
「觀賞及寵物魚都是寵物的一種」這點是肯定的!那就有很多法律的問題值得注意了~

網路賣狗狗 無照罰5萬

【聯合報╱記者黃福其/台北縣報導】 2008.05.05 04:15 am

網路上什麼都可以賣?賣主小心挨罰!台北縣永和市畢姓市民在網路販賣寵物犬,縣府農業局查出他並未申請寵物業營業登記許可,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裁罰五萬元。

農業局表示,在網路上進行寵物交易,須附上經營動物飼養、買賣的營業許可證字號,否則可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款,若根本未申請營業許可就進行寵物買賣,則處五萬至廿五萬元罰款。

過去農業局在網路發現多起疑似買賣寵物案,但當事人往往辯稱無意買賣、只是提供認養,由於查無買賣實據,未曾開罰,這次畢姓市民在網路上清楚標示那幾隻「已售出」,無從狡賴,成為首宗開罰案例。

農業局上個月在無名小站、飛格寵物家族網站,發現畢姓市民貼上雪納瑞提供配種、以及數隻有「日本泰迪熊」之稱的深咖啡色貴賓狗待售的相片、文章,並以帥哥、辣妹分別為幼犬編號,另在網站上留下手機號碼,讓有意購買者與他連絡。

官員檢視廣告內容,發現其中數隻貴賓幼犬的相片,註明「已售出」,認為構成買賣事實,而且網站上未註明營業許可字號,因此約談畢姓市民說明確認後,開罰五萬元。

畢姓業者對挨罰大呼「倒楣」,強調他因住在公寓四樓,才未申請許可證,不知道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。


請販售者參考辦理
有證照者建議於簽名檔加註證號
國人飼養寵物風氣興盛,不少人在網路上賣狗,但卻不知無照賣狗已經觸法.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近來清查網路無照販售犬隻的非法行為,開出多張五萬元罰單,其中有好幾個人是學生.這些學生上網拍賣小狗竟要被罰五萬元,都嚇了一跳,還有的當場哭了出來.防疫所表示依法辦理,愛莫能助,只能呼籲學校加強宣導,請學生不要無照在網路上賣狗。〔龐清廉報導〕

 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表示,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,業者要賣狗的先決條件是必須先辦理「寵物業許可證」後,再申辦「營利事業登記」方可營業。最近查獲多起上網賣狗受罰的民眾,都是無照營業,公開以網路留言或架設個人網頁等廣告方式販售,行為已經違法,依法處以五萬元罰款。

在受罰的民眾中,還有幾位是學生.這些學生將自家繁殖的小狗拿上網拍賣,原本是只單純的想賺一點錢,但聽到要被罰五萬元,大呼不可思議,很難想像「只是」在網路上賣狗就這麼嚴重,還有的當場哭出來,為籌罰款而煩心。

 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李朝全所長表示,看到這種情形,主管單位因是依法辦理,也是愛莫能助,希望家長及學校老師隨時提醒小孩,不要在網路上賣犬隻,以免遭受重罰,也請民眾和合法的寵物業者交易,以免孳生糾紛,求訴無門。

 動物防疫所進一步指出,如在網路販賣的寵物不是狗,而是其他動物如貓、兔子、鳥等,則可免辦寵物業許可證,只需辦營利事業登記即可。領有寵物業許可證的合法業者架設網站,大都有標明寵物業許可證號,民眾產生誤會是非法販售犬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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